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,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更好地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,请广大就医群众及陪同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,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:
1.非必须紧急就诊的疾病和危重病例,如可择期手术的疾病、健康体检、处于稳定期的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疾病,请选择延后就诊或通过互联网、官方APP咨询等方式就医,减少人流聚集、降低感染风险。
2.择期复查的患者请暂缓返院,如遇到病情变化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或与主管医生联系。如果您已经到了复查时间,可与主管医生联系,根据病情进展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复查时间。
3.就医患者和陪同人员到医院后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,并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如发热,请直接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,严格按照医院流程就诊。
4.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,若两周内,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;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、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,请主动如实告知。
5.待排查的发热患者应按医疗机构安排,到发热门诊就诊,就诊期间不能在院内自由活动。
6.住院患者是否留用陪护人员,请遵从医院规定。患者和陪护人员每日需早晚监测体温,服从医院统一管理。住院患者除特殊情况禁止探视。
7.建议广大患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活动,家中不待客,外出戴口罩,多休息,勤洗手,室内勤通风、勤换气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感谢您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
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0年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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